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慕莎又去酒吧了。
自打千星杰官宣恋情,将要迎娶江柔柔,她的心就碎了,每日到酒吧买醉。
得不到,却要看着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这种感觉,让她生不如死。
“服务员,再来一杯!”她撑着身子,冲酒保晃了晃杯子。
服务员好心提醒,“小姐,您已经醉了,要不您让您的家人或者朋友过来接吧!”
慕莎隔着桌子薅住他衣领往前拽,她手劲大,男服务员被勒得脸都红了。
“我说喝就喝,你管我醉不醉,今天要是不给我酒,我就把你酒吧砸了,赶紧!”
一旁三个穿着奇装异服,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小青年走了过来,“这位美女要喝酒,你聋了吗?赶紧的!”
服务员知道这几个人是混街的,也不敢招惹,赶紧加了酒。
红毛接过来,转抵到慕莎面前,“美女,你要的酒,放心喝,哥哥替你买单!”
慕莎摇摇晃晃仰起头,不屑的扫了他一眼,“我还用得着你买?起,起开!”
红毛和小弟互递了个眼色,接着跟狗皮膏药似的,黏着慕莎不走,“美女好大的火气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跟哥哥说说,哥哥替你排忧解难!”
慕莎懒得搭理,自个儿付了钱,扭头扶着墙往外头。
“欸,美女,别走啊!”红毛带着小弟追了出来。
“要不哥几个带你个玩玩去?”
慕莎脚下不停,直接送他们一个字,“滚!”
要不是因为她这会喝了酒胃里难受,浑身也不听使唤,放在平时,她一准把他们几个收拾了。
一帮人被她毫无震慑力的语调逗得哄笑。
“这么个性,哥哥我是越看越喜欢!”红毛说着,就动手动脚起来。
下一秒。
“嗷!”
慕莎钳住他乱动的手拧了一圈,旋即把人帅出老远。
红毛疼的脸都绿了,恼羞成怒,“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兄弟们,把她给我就地办了,每人都有人份儿!”
瞬间,小弟们两眼放光。
慕莎很快被他们围在一起,她双腿如同灌了铅,想跑又跑不起来。
正在这时,突然有人闯进了这一幕。
虽然不是很能打,但红毛和这帮小弟也没占什么便宜。
“一群狗杂种,警员马上到,是男人就在这等着!”千星杰指腹揩过嘴角,上面沾了血,在夜色下,泛着冷光。
红毛一听有警员,也不敢猖狂了,带着几个小弟连滚带爬的跑了。
千星杰是来酒吧玩的,谁知道刚把车听那,就瞧见这边一个女人被几个小流氓围住了,他本不想多管闲事,不经意而不是什么大善人,可走进经过时才发现,原来是慕莎。
这头,慕莎抱着一棵树吐得天昏地暗。
一包纸巾递了过来,“喝不了还来这地方,逞什么能?”
慕莎缓缓撑起身子,大概是吐过的原因,眼泪汪汪的,千星杰没见过这样子的她,看起来又柔弱又无辜,让人心生怜惜,和她钢铁女战士的形象截然相反。
他心尖颤了颤,有种奇怪的感觉,但很快他别开视线。
因母亲的原因辰(男主)没有感情,为了种族不断执行任务,为了爱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他本身就是一场巨大的阴谋,而如今他要不断的修炼成为遥不可及的最强。......
席默林因为一场惨烈的大地震成了孤儿。次年,她来到解救她的武警叔叔家中,家里有两姐弟,舒相毓和小两岁的舒相君。舒相毓美丽而温柔,对孤苦无依的妹妹极为呵护席默林看着呆傻单纯,实则心思暗藏忽有一日与彼时已在娱乐圈小有名气的姐姐发生了超出界限的关系舒相毓接受不了,但后来还是被那颗无比赤忱的心打动,此后两人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的......
二十六岁这年,徐晓风大病一场。 病好后,温室长大的他决定抛下所有天才光环,只身前往小县城当老师。 县城生活平静无聊,他一时心软,捡回来一个问题少年,勤勤恳恳不求回报地将他养大。 可长着长着,孩子似乎长歪了,一股疯劲。 先是在他不注意时深沉地注视他; 然后管得越来越多,占有欲越来越强,恨不得把他装兜里随身携带。 徐晓风慌了。 他决定让他独立门户。 俞洲被夺走人生,在泥潭苦苦挣扎十几年,直到遇见徐晓风。 他第一次发现男人也可以漂亮到这个程度; 第一次吃到亲手做的家常饭菜; 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第一次拿了压岁红包。 徐晓风是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是他无法释怀的执念,是拴着他不发疯的铁链。 直到徐晓风对他说:“你该搬走了。” 提着行李箱离开住了多年的家时,他觉得自己像一条失去项圈的疯狗。 第二年。 他夺回家产,铲除异己,重新掰正人生轨迹, 然后将那个嘴硬心软的男人压在落地窗前,狠狠咬住他的肩膀,在上面留下难以消除的痕迹。 徐晓风痛得直骂:“你是狗吗!” 俞洲露出阴郁又满足的微笑,闻着他发端的味道,哑声说:“对。” “被亲手养大的野狗反咬,感觉怎么样?” 徐晓风:“……” 泥潭里努力挣扎的阴郁偏执疯批贵公子X人生低谷抛下一切去小县城教书的数学天才病美人; Tips: ①双向救赎,一往情深,矢志不移; ②俞洲×徐晓风,年下,年下,年下,年龄差十岁; ③在校期间没有恋爱关系,没有直接师生关系; ④攻借住在主角家,不是一个户口本儿; ⑤年下缺爱小狗爱到发疯,占有欲极强,后期真偏执!真发疯!部分行为感到不适及时撤退,受会尝试归训但效果打问号!恋爱观不代表作者观点,作者本人只是土狗+纯爱战士。...
被人算计生了个嗷嗷待哺的小奶包之后,姜妙以为自己今后的日子是这样的:遭人白眼,受人唾弃,孤儿寡母流落街头,暗无天日。然而事实上——亲娘泼辣护犊子,姑妈神秘有背...
【绝世枭雄VS清冷美人】梁朝末年,山河飘摇、胡人铁蹄南下,自此开始长达百年的乱世,文化断层,史称“胡马之乱”。漠北王拓跋骁,汉胡杂血出身寒微。十六岁横空出世四方征战杀伐果断不过三年便一统草原然后亲自出使梁国迎娶公主,改革汉化,传为一段佳话。可惜天妒英才,二十三岁英年早逝。后世无数人想象,若是这位天纵之才没有早亡,定能将汉家文化传承下来,重建一个盛世王朝。姜从珚也曾惋惜过。直到一天穿越,在和亲诏书上听到自己的名字。姜从珚:“……”还有三年老公就要死……【一只蝴蝶穿越千年时光停留在这个时代的尘埃之上,惟愿能掀起一场风暴!】******下一篇想写的古言,尝试一下这种酸甜口的。【夫君死后她重生了】世家贵女VS糙汉文案:周婵恨魏平恨了一辈子,恨他玷污自己,毁了自己一生。她是河东周氏的贵女,被家族金尊玉贵地供养,皎若明月,应该永远高高在上被人仰望;而他只是一个乡野猎户,野蛮粗俗,不通文墨,天天为了生存而奔波。两个人的出身犹如云与泥,此生都不应该有交集。然而梁国江山一朝倾覆,朝廷南迁,周婵随家族南下却在中途失散最终流落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成为被魏平带回来的妻子。她嫌弃他出身低贱、粗鲁无礼,更恨深夜里他慢慢靠向自己的滚烫身体。她求他、打他、骂他、咒他,抛却十几年的贵族教养,将毕生丑态都展现在他面前,男人沉默着任她踢打,却始终不放她走。后来流匪作乱,她终于找到机会,在他为了保护自己奄奄一息的时候,抛弃他逃了出去。周婵以为此生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却没想到,十年后,男人以淮北大都督的身份进了金陵城,掌兵十万。他要她嫁给她!她再一次被命运推到他面前。婚礼当晚,男人饮下她亲手递过的合卺酒,吐血而亡,死前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她,而她也被四周射来的火箭困在新房里,最终于烈火中焚亡!周婵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再一睁眼,眼前却是十二年前小山村里那个破败的窗户。此时,男人正端着一个破碗,站在门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一位来自人界的少年靖,生于朝野的废柴皇子,为了打破幽冥鬼帝伺机统一三界的野心,维护神州大地的和平与秩序,开始了漫长的修行之旅。终有一日,参悟五部天书奇卷,融合昊天鼓、幻月铃、龙骨笛、凰尾胡和九霄环佩琴五把神器的守护力量,在轩辕台大战幽冥鬼帝,破去的法印,解救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