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女孩憧憬着拿过沙发上丹敏放在上面的粉色小猪抱在手里,将下巴垫到上面,
“我以前还以为我会嫁给桀哥呢,桀哥是我见过的第二帅气,第二厉害的男生了,可是我问桀哥什么时候娶我的时候,桀哥瞪了我一眼,说让我去法国排队,想嫁他的女孩太多了。
我去找阿妈给我走后门插队,阿妈说我的白马王子不是桀哥,他去了很远的地方出征,但是,他比桀哥更厉害。
比桀哥还厉害的,不就是我阿爸?还有人比我阿爸更厉害?”
凌予皓安静坐着听小姑娘毫无逻辑的絮絮叨叨,丝毫不觉得烦,百灵鸟一样清脆的声音,仿佛有种能熨帖到人心灵深处的魔力。
“你阿爸确实很厉害,但他是将军,将军是不能亲自上战场打仗的。
吴桀也很厉害,但是他将来得坐上你阿爸的位置,也不会亲自带兵打仗,而是靠脑子。
如果你觉得,英雄就是曾经的你阿爸,如今的吴桀这样的男生,那么,肯定会有和他们一样厉害的人出现,因为,总要有人为他们上战场,冲锋陷阵。”
“那是不是我的白马王子回来了,就会成为那个替我阿爸和桀哥上战场的英雄?”小姑娘又问。
“你希望是这样吗?”凌予皓转头,看着小姑娘亮晶晶的美眸,认真问道。
“嗯,当然。”南昭重重点了点头,“我阿爸说过,能娶我的,必须是缅甸最优秀的男生。最优秀的,不就是像桀哥一样的大英雄?”
少年眉头蹙了蹙,“吴桀不是你对男生的认知标准,昭昭,世上厉害的男生有很多。”
“可我就认识桀哥一个,还有谁?巴闯吗?他是反面教材,我以后找丈夫,凡是跟巴闯有一点儿像的,全都排除。”
妹妹对混不吝的哥哥已经有了心理阴影,总觉得和巴闯一样的男生就是不靠谱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你以后就知道了,别把眼睛总盯在吴桀一个人身上。”凌予皓转头,拿了桌上的草莓递给她,
“吃吧。”
“奇怪,嫂子不喜欢吃草莓,庄园平时的果盘都没有草莓的,怎么这两天天天有草莓了?”小姑娘嘟囔着拿起一颗,咬了一口,水果沁香的酸甜滋味儿在口腔蔓延开来,她眯起眼睛,
“最喜欢吃草莓了,草莓是全世界最好看,最好吃的水果了。”
少年宠溺笑了笑,“以后,我会在我家里种一大片草莓园,到时候你来吃,好不好?”
“你家?”南昭想了想,“沙赫哥哥,你家在哪儿?我还从没去过你家呢,能不能带我去玩?”
“会的,等我赚够了足够多的钱,买了地,盖了房子,我就有家了,到时候就来接你,好不好?”
“啊?你还得买地盖房子?你不是吴大爸的养子吗?吴大爸没给你给庄园?”
“给了,我没要,他养我和我弟弟长大,就已经是我这辈子都还不完的恩情了,我不能再拿他的东西,那些,本来就是吴桀的。
我有手有脚,能自己挣,昭昭,你相信我吗?我能挣一个不比怡雅庄园,玫瑰庄园差的家业。”
“嗯嗯。”南昭甩着腿,又拿了一个草莓放进嘴里,“相信呢,你虽然没我阿爸和桀哥厉害,但是也已经很厉害了,巴闯都打不过你。”
凌予皓笑了笑,“我还会更厉害的。”
为了够到那个遥不可及的梦,少年想要试一试,去她说的海岛,斩杀怪兽。
喜欢劣等门徒请大家收藏:()劣等门徒
因母亲的原因辰(男主)没有感情,为了种族不断执行任务,为了爱人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他本身就是一场巨大的阴谋,而如今他要不断的修炼成为遥不可及的最强。......
席默林因为一场惨烈的大地震成了孤儿。次年,她来到解救她的武警叔叔家中,家里有两姐弟,舒相毓和小两岁的舒相君。舒相毓美丽而温柔,对孤苦无依的妹妹极为呵护席默林看着呆傻单纯,实则心思暗藏忽有一日与彼时已在娱乐圈小有名气的姐姐发生了超出界限的关系舒相毓接受不了,但后来还是被那颗无比赤忱的心打动,此后两人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的......
二十六岁这年,徐晓风大病一场。 病好后,温室长大的他决定抛下所有天才光环,只身前往小县城当老师。 县城生活平静无聊,他一时心软,捡回来一个问题少年,勤勤恳恳不求回报地将他养大。 可长着长着,孩子似乎长歪了,一股疯劲。 先是在他不注意时深沉地注视他; 然后管得越来越多,占有欲越来越强,恨不得把他装兜里随身携带。 徐晓风慌了。 他决定让他独立门户。 俞洲被夺走人生,在泥潭苦苦挣扎十几年,直到遇见徐晓风。 他第一次发现男人也可以漂亮到这个程度; 第一次吃到亲手做的家常饭菜; 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第一次拿了压岁红包。 徐晓风是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是他无法释怀的执念,是拴着他不发疯的铁链。 直到徐晓风对他说:“你该搬走了。” 提着行李箱离开住了多年的家时,他觉得自己像一条失去项圈的疯狗。 第二年。 他夺回家产,铲除异己,重新掰正人生轨迹, 然后将那个嘴硬心软的男人压在落地窗前,狠狠咬住他的肩膀,在上面留下难以消除的痕迹。 徐晓风痛得直骂:“你是狗吗!” 俞洲露出阴郁又满足的微笑,闻着他发端的味道,哑声说:“对。” “被亲手养大的野狗反咬,感觉怎么样?” 徐晓风:“……” 泥潭里努力挣扎的阴郁偏执疯批贵公子X人生低谷抛下一切去小县城教书的数学天才病美人; Tips: ①双向救赎,一往情深,矢志不移; ②俞洲×徐晓风,年下,年下,年下,年龄差十岁; ③在校期间没有恋爱关系,没有直接师生关系; ④攻借住在主角家,不是一个户口本儿; ⑤年下缺爱小狗爱到发疯,占有欲极强,后期真偏执!真发疯!部分行为感到不适及时撤退,受会尝试归训但效果打问号!恋爱观不代表作者观点,作者本人只是土狗+纯爱战士。...
被人算计生了个嗷嗷待哺的小奶包之后,姜妙以为自己今后的日子是这样的:遭人白眼,受人唾弃,孤儿寡母流落街头,暗无天日。然而事实上——亲娘泼辣护犊子,姑妈神秘有背...
【绝世枭雄VS清冷美人】梁朝末年,山河飘摇、胡人铁蹄南下,自此开始长达百年的乱世,文化断层,史称“胡马之乱”。漠北王拓跋骁,汉胡杂血出身寒微。十六岁横空出世四方征战杀伐果断不过三年便一统草原然后亲自出使梁国迎娶公主,改革汉化,传为一段佳话。可惜天妒英才,二十三岁英年早逝。后世无数人想象,若是这位天纵之才没有早亡,定能将汉家文化传承下来,重建一个盛世王朝。姜从珚也曾惋惜过。直到一天穿越,在和亲诏书上听到自己的名字。姜从珚:“……”还有三年老公就要死……【一只蝴蝶穿越千年时光停留在这个时代的尘埃之上,惟愿能掀起一场风暴!】******下一篇想写的古言,尝试一下这种酸甜口的。【夫君死后她重生了】世家贵女VS糙汉文案:周婵恨魏平恨了一辈子,恨他玷污自己,毁了自己一生。她是河东周氏的贵女,被家族金尊玉贵地供养,皎若明月,应该永远高高在上被人仰望;而他只是一个乡野猎户,野蛮粗俗,不通文墨,天天为了生存而奔波。两个人的出身犹如云与泥,此生都不应该有交集。然而梁国江山一朝倾覆,朝廷南迁,周婵随家族南下却在中途失散最终流落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深山里,成为被魏平带回来的妻子。她嫌弃他出身低贱、粗鲁无礼,更恨深夜里他慢慢靠向自己的滚烫身体。她求他、打他、骂他、咒他,抛却十几年的贵族教养,将毕生丑态都展现在他面前,男人沉默着任她踢打,却始终不放她走。后来流匪作乱,她终于找到机会,在他为了保护自己奄奄一息的时候,抛弃他逃了出去。周婵以为此生不会再见到这个男人,却没想到,十年后,男人以淮北大都督的身份进了金陵城,掌兵十万。他要她嫁给她!她再一次被命运推到他面前。婚礼当晚,男人饮下她亲手递过的合卺酒,吐血而亡,死前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她,而她也被四周射来的火箭困在新房里,最终于烈火中焚亡!周婵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再一睁眼,眼前却是十二年前小山村里那个破败的窗户。此时,男人正端着一个破碗,站在门口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一位来自人界的少年靖,生于朝野的废柴皇子,为了打破幽冥鬼帝伺机统一三界的野心,维护神州大地的和平与秩序,开始了漫长的修行之旅。终有一日,参悟五部天书奇卷,融合昊天鼓、幻月铃、龙骨笛、凰尾胡和九霄环佩琴五把神器的守护力量,在轩辕台大战幽冥鬼帝,破去的法印,解救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