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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南斗帝君,言卿捡起地上的一根鸟骨,抱着不得志往外走。
不得志虽然本质是忘川,但它现在是只蝙蝠啊,看着那只鸟骨,只觉得害怕,一个劲往言卿袖子里缩。
言卿没理它的小动作,只能紧皱眉头,喃喃:“第二次,是我自己想过来。”
他突然又想起了《情魇》这本书。他当时看到谢识衣死就再也看不下去了。
而且看完一本书,只记得一个人。除谢识衣以外的故事,一个字没看进去。理智告诉他“这种狗血虐文里就需要深情男配”,但深情男配是谢识衣,却是让他无语了很久。说是无语,更像是一种烦躁。
最开始他怀疑是魔神的阴谋诡计,故意往他脑子里塞这段情节,让他心惊胆颤,怕一不小心就来到谢识衣的死局。
现在想想。
——原来是《情魇》就是一个诱饵吗?
以白潇潇的视角描述那一世发生的事,告诉他,他深爱的少年在异世被这样践踏。哪怕已经失去全部记忆,忘掉所有情感,言卿闭上眼做梦的时候,还是会梦到这个名字。
谢识衣。
谢识衣。
言卿捂住自己的心,很久低低笑起来:“谢识衣,原来我的重生,只是因为我想见你。”
我本就为你而来。
合籍大典的时候,言卿喝了一些酒,谢识衣也被迫喝了一些酒。洞房花烛,别说谢识衣了,言卿也早就憋不住了。和喜欢的人云欢雨爱,肌肤相亲,无论是何种姿势都是让人沉醉的。
加上酒壮人胆,言卿非常主动。在褪去玉冠后,就直接坐到了谢识衣的腿上。
“幺幺。”
月色灼灼,烛火惶惶,少年扬起的脖颈好似一弯白玉。从小被娇养到大,言卿皮肤细腻的好似一掐就能留下印。他脸颊被酒熏得微红,去吻谢识衣的眼睛,红衣退着腰间,露出大片白皙的背。
少年的腰被灯火渡上一层暖光,腰窝如一个最惊心动魄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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