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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有晨跑的习惯,晨跑这东西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一天不跑都受不了,马克慢慢起身,爱德华多睡觉很轻,立刻醒了。
马克吻了吻他,小声道:“我要去晨跑了,你再睡一会儿。”
爱德华多迷迷糊糊地说:“我陪你。”
“你确定?”马克笑道,“昨晚累的连楼梯都上不来呢。”
爱德华多想起昨晚的事,一把拉住被子蒙住脸,闷声闷气道:“肯定肖恩教你的。”
“这你可高看他了,他哪有这本事。好了,好好睡一会儿,我跑完步,给你们买早餐。”
马克在柯克兰楼下进行了简单的热身,而后开始了今天的慢跑。
哈佛从来不缺少勤奋的学生,尽管时间还早,很多年轻人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学习。
马克不想被认出来,戴上了兜帽,看上去就像个普通的年轻学生。
2002年9月,马克从纽约来到波士顿,来到这座世界最知名的学府。他以满分成绩进的哈佛,他野心勃勃想在这里扬名立万。马克是个异常聪明的孩子,他的成绩一直都是班上最好的,无论是在公立高中还是在菲利普艾斯特,变换的是身边人的身份,不变的是马克的才能。
奥森 卡德在《安德的游戏》里说权力源自优异的表现。福柯也说,知识就是权力。马克信服。他出身中产阶级家庭,没有出众的家世,也不是豪富之家,他的父母既不是“老钱”,也不是政治明星,他并不具有天然获取乃至接近权力的机会。想获得他想要的权力,他必须保持智识上的绝对优势到不可替代,如此他才能以自己的天赋才华与社会权力平等交换。
马克充分估计了哈佛精英的水准,做好了自己可能并非最出色的准备。当时他想若我不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输也就输了,我愿意屈膝臣服。从小玩游戏,马克就喜欢当国王,他喜欢成为控制者,喜欢世界按照他希望的样子来运转,他坚信自己能带来更好的世界,如果有人比他更加杰出,马克想自己还是愿意服从的。哈佛身上附体了太多伟大的魂灵,再傲慢的孩子,到这里也要学会谦卑,马克并没有急着宣传自己,尽管他高中时的履历很是辉煌,但那已经是过去式了,他要在哈佛干出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