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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当十都是保守的说法。”
赵云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仿佛又看到了当年北疆草原上的厮杀,
眼角的肌肉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那是深入骨髓的记忆,
“他们生在苦寒之地,从小就跟着部落狩猎,图腾骑术和射术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鲜卑人的马是塞外良驹,耐力极强,奔袭百里不喘粗气,
他们骑在马上,能一边疾驰一边拉弓射箭,箭法又快又准,
往往你还没看清人影,箭就已经到了眼前。
他们的箭矢也特别,箭头是用兽骨磨制的,带着倒钩,
一旦射入人体,拔出来就是一个血窟窿,根本止不住血。”
“那匈奴人呢?他们擅长什么?”
“匈奴人更擅长近战和游击。”赵云沉声道,
“他们的弯刀弧度极大,刀身薄而锋利,
劈砍起来势大力沉,而且刀身带着倒钩,一旦砍中,皮肉都会被撕下一大块。
更可怕的是他们的耐力,北疆的冬天动辄零下几十度,
寒风能把人的耳朵、鼻子冻掉,
可他们只穿一件单薄的兽皮袄,里面塞些干草,就能在雪地里潜伏一整天,
饿了就啃冻硬的肉干,渴了就抓一把雪塞进嘴里,
等到猎物靠近,再突然发动袭击。”
说到这里,赵云的眉头紧紧皱起,语气里多了几分后怕,声音也压低了些,
仿佛怕被北方的风听去:“但这些都不算什么,